首页 中心概况 工作动态 活动通知 教师培训 师资阵容 教师论坛 教学资源 学习交流 官网首页

浅谈《经济法》的学习方法


  本学期,我承担了财务管理专业部分班级的《经济法》课程,使用的教材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赵威主编的《经济法》(第四版)。这本教材共十七章内容,其中前八章是关于商法的,后九章是关于经济法的。在教学的过程中,由于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没有学过民法的相关内容,所以在学习和理解商法时,有一些难度。最近我们讲到《破产法》,学生在做破产案例时,很容易把一些最基本的概念和时间点搞错,以至于在计算时出现各种各样的错误数字。所以,根据我的实际教学情况,特地将如何学习这部分知识的方法进行了总结和归纳,希望对学生的学习能有所帮助。

  首先,必须要明白,和公法相对,商法和民法共同构成完整的私法体系。商法和民法在历史渊源上有非常深刻的联系,先有民法,后有商法,商法脱胎于民法,民法中的很多制度、原则、精神对商法规范有着直接的适用意义。鉴于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没有系统学习过民法的知识,建议大家可以去学院图书馆或者自行购买关于民法的教材,最少有一本。这样在学习的过程中,如果遇到有关这方面的问题,就可以随手查一查,及时搞清楚每个概念以及法律的规定。这对于学习商法会有很大的帮助。

  其次,虽然民法对商法的学习很重要,但是不能只学习民法。事实上,商法的很多制度、原则与精神已经超越了民法,例如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破产法以及公司法等商法的分支部门,都有着较强烈的专业性、技术性,难以依据市民社会的一般生活经验与习惯进行推导,例如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规则、股票的发行与交易规则等,票据法中追索权的行使、法定记载事项的确定、票据的抗辩等,保险法中的保险利益原则与近因原则、理赔与精算、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规则等,破产法中的破产宣告程序与后果、破产债权的确定、别除权、取回权等,专业性与技术性都很强,如果仅有民法的基础而不对这些学科有专门的与深入的研习,是很难真正掌握和理解好这些原理与制度的。所以,商法的知识我们要善于抓住重点内容和重点章节难点知识,分清主次,多看有关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因为我们国家很多的法律教材就是根据相对应的法律规定进行编写的,看法律规定就相当于是看教材。另外,商法中每节的内容都显得比较庞杂,头绪多,知识点多,这就要求我们自己在学习中善于去发现学科的体系规律,找出其脉络,突出掌握最基本、最主要的知识点。

  最后,法律知识要想融会贯通,必须要做一定的练习题、模拟题,这是综合复习的一种有效方法。它能够帮助理解,巩固记忆,检测学习效果。但是不能搞题海战术,必须要选择好资料,精选精做,达到举一反三的作用,这才是真正的做题。否则,市场上各种各样的题,多如牛毛,何年何月才能做完?所以,建议大家选一些正规的、大的出版社,特别是做法律类图书有声望的出版社的书,如法律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等的试题。

  总之,学习贵在坚持,方法也不是灵丹妙药,自己还要多动手多思考,才能最终学好这门《经济法概论》,希望同学们能喜欢这门课,学好这门课,同时也祝愿大家都能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行政与公共管理系:付粉玲


Copyright(c) Modern College of Northwest university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滦镇科教园陈北路1号  电话:(029)81555800
版权所有:西北大学现代学院  陕ICP备10004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