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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贸易术语的实际使用问题浅析


  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贸易术语有两项基本的作用,一是表示商品的价格的构成;二是说明货物在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主要表现在确定交货地点、确定风险转移点、确定费用划分点、明确进出口通关手续及费用的负担和明确提供有关单据的责任。那我们以FOB与CIF价格术语来举例来作个比较,这两种价格术语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以CIF术语成交,较FOB术语卖方需要负责租船订舱并支付运费,还要承担为货物办理运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我们可以看到,在价格构成和卖方所要承担的义务方面,显然以CIF术语成交时卖方要负担较多的费用,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卖方是否应该极力避免以CIF术语成交呢?下面我们从几个简单的方面来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从小的方面来讲,以FOB术语成交,对于卖方来说,在运费波动不稳定的情况下于自身是有利的,这样可以将运费不稳定的风险转嫁给买方。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卖方不可避免的要面临船货衔接中蕴藏的风险,如买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期内派船,卖方就会产生由于迟收货款而产生的利息损失。从大的方面来讲,采用FOB术语成交,由于运费、保险费采用到付的方式,不利于本国外贸运输、保险业的发展。

  其次,若以CIF术语成交于买方是绝对有利的吗?我们站在买方的角度分析这个问题。以CIF价格术语成交,实际买方不可避免的要承担一些风险,比如“船的风险”和“保险的风险”等,我们先来看“船的风险”,以CIF价格成交,由国外卖方安排运输,由于运费、保险费已经谈定,卖方会千方百计的寻找运费低廉的运输工具(节省开支),甚至为了节约费用,不惜安排转船、转仓。中国的买方因交货期延误或因转船、转仓而扩大损失的这种事已经屡见不鲜。如稍有不慎碰到“鬼船”,连船带货莫名其妙的消失,对于买方的损失就更大了。

  我们再来看以CIF术语成交时,由卖方负责货物运输的保险并支付运费。那么买方则需面对“保险的风险”。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对保险的认识不能停留在发生损失后的赔偿作用上。其实,在国际贸易中,专业的保险人很重要的职能之一是对被保险人提供风险管理的建议和措施。在进口贸易方面,保险人可以帮助了解船舶的运输动态,货物的提交信息,甚至提供有关贸易商的资信情况。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在进口货物的风险于装运港船上已经转移给自身的买方来说,保险由卖方来负责,无疑增加了买方交易中的风险。

  最后,在CIF价格术语成交时,卖方有了更多的自主权。船货衔接问题就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只要卖方保证所交运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所交单据齐全、正确,买方就必须付款。相对的,以FOB术语成交,显然对买方更为有利,由买方自己安排运输保险,可以保证货物装上运输工具,一旦途中有不测,也能掌握主动权。

  那么在此前提之下,其他因素,如运输方式、企业本身的经营方式等对交易双方贸易术语的选择也会产生影响,这里我们就不多做介绍。

  可见,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都是很重视贸易中的主动权的。因此,我国在进口贸易中大多使用FOB术语。在出口贸易中,则争取以CIF术语成交。

财务与经济管理系:马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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