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 蔡小娟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人民币自由兑换问题是讨论得比较热烈的问题,在国内外都引起了较大的关注。作为我国外汇管理的核心,对人民币自由兑换的制度改革也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1979年以前,我国对人民币自由兑换是高度控制的,一切外汇收支、业务都由中国银行经营,国家对外汇实行全面的计划管理、统收统支工作。
1979-1993年,我国经济向市场化过渡,对人民币兑换的控制开始放松。1979年,开始执行外汇留成制度,使经常账户下一部分外汇需求通过调剂市场获得。
1994-1996年,我国逐步实现了经常项目下有条件自由兑换。1994年1月1日实现汇率的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1996年1月29日,国务院消除了对经常项目中的非贸易、非经营性交易的若干限制。
1996年5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扩大供汇范围。
1996年7月1日,我国取消经常项目下尚存的主要汇兑限制。
1996年11月27日,我国中央人民银行致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国不再适用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14条第二款的过渡性安排自1996年12月1日接受第8条的第二、三、四款的义务,实现人民币在经常性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
1997年1月14日,我国为人民币经常性项目下的自由兑换提供法律保障。
2001年10月,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发行A股或B股。
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有条件地放松对外资机构从事境内证券市场交易的限制。
2002年1月,我国取消了大量对外商直接投资的某些行政审批。
2002年12月,我国对外商投资者有限放开了国内资本市场。
2006年12月25日,我国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进一步便利个人贸易外汇收支活动。
2007年研究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境内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业务的试点。
2008年8月1日,我国取消了经常项目下外汇收入强制结汇的要求,并拓宽资本流出渠道。
人民币兑换的京城逐渐加快,但人民币资本项目如何实现自由兑换不是简单的事情,需要从我国的具体实情出发,吸收国内外经验,采取谨慎的态度,在健全的金融体系下,有步骤的实现中国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以减少潜在的风险,保持经济金融的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