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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基础产业项目的融资方式


   基础产业是支撑一国经济运行的基础部门,它决定着工业、农业、商业等直接生产活动的发展水平。基础产业越发达,国民经济运行越顺畅、有效,人民生活水平越高。但基础产业又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建设周期一般比较长,投资形成生产能力和收回投资需要时间比较长,这些特点决定了基础产业很难由个别私人企业独立完成,就需要政府的资金支持。但如果全部交给政府来进行投资,将增加政府的财政压力,影响其他产业的发展,所以政府为减轻财政压力,常采用以下三种融资方式:

  一、BOT(建设—经营---转让)

  即指私人团体或国际财团与政府签订特定合约,同意提供资金,进行建设和经营,并在一定时期内负责设施的维修,特许期满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或其他公共机构。

  二、TOT(移交—经营—移交)

  此种融资方式即通过出售现有投产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的产权,获得资金建设新项目的一种融资方式。

  政府把已经投产运营的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交给外资或民间企业经营,以该项目在期限内的产权或现金流量为标的,一次性地从外商或民间企业那里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项目,特许经营期满,政府收回项目所有权。此融资方式是将已经建成项目进行移交,可以减少风险,降低壁垒,因此对民间资本吸引力比较大。

  三、ABS(资产证券化融资)

  以目标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未来的收益为保证,通过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证券融资方式。

  以上三种融资方式,可以有效降低政府的财政压力,发挥私营机构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加速促进技术转移和效率的提高,也可以满足经济发展推动带来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强劲需求,弥补政府在基础设施投资中资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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