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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制度类型辨析


  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机构体系中的核心和最高权力机构,具有金融机构和国家机关的双重身份。中央银行的职能被公认为“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国家的银行”。由于其身份地位的特殊性,中央银行制度往往与一个国家的历史传统、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等因素密切相关。

  翻阅我院金融工程专业《金融学》(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李成,2013年)、财务管理专业《货币银行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张庆君)、工商管理专业《货币银行学》(东北财经大学,艾洪德,2017年版)关于中央银行制度类型的解释各有不同。

  艾洪德版《货币银行学》将中央银行与货币当局分开,他们同属于管理性金融机构。中央银行是代表国家对整个金融机构体系实行领导和管理,是货币主权的象征。货币当局是在少数没有中央银行的国家或地区,政府单独设立的金融机构,比如新加坡的货币管理局、中国香港的金融管理局等负责金融管理事宜,而这两个国家或地区的货币发行分别由货币委员会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和中国银行进行。

  李成版《金融学》将中央银行的制度类型分为单一式中央银行、二元式中央银行、跨国中央制度。单一式中央银行式“在一国首都或某个城市设立总行,根据客观经济需要在国内设立若干分支机构,形成总行对分行垂直领导的统一中央银行制度”。二元式中央银行是“由中央和地方两级相对独立的中央银行机构组成,共同承担中央银行的职能”。跨国中央银行是“由参加某一货币联盟的成员国共同组成一个中央银行的制度”。

  张庆君版的《货币银行学》将中央银行制度类型划分为单一式中央银行、复合式中央银行、准中央银行、跨国中央银行制度。单一式强调“单独设立、全面行使央行职能”,其下又包括一元式和二元式两种类型;复合式中央银行是一家银行机构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又行使商业银行职能;准中央银行主要强调与单一式中央银行的区别,有几家机构共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但是每一家机构只行使央行一部分职能;跨国中央银行则是两个以上主权国际共同拥有一家中央银行的制度,如欧洲中央银行。

  综合各位专家学者的观点,对于中央银行的职能是一致统一的。关于中央银行的制度类型侧重点有所不同。艾洪德强调中央银行的管理机构职能,李成强调了目前央行制度类型的典型代表,忽略了制度的演进过程以及少数国家特有的中央银行制度类型。张庆君版的《货币银行学》对于央行的制度类型阐述比较全面、准确,也是关于中央银行制度类型的主流观点。同学在学习的过程中应该按照“单一式、复合式中央银行、准中央银行、跨国中央银行”的理论体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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