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脑风暴法和直觉思考法、联想思维法一样,都属于广告创意方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头脑风暴法是由美国BBDO公司的策划人奥斯本在上世界四十年代提出的,又称为智力激荡法。它是广告公司中的创意人员组织召开的一种特殊会议,围绕一个明确的广告议题来共同讨论,相互启发从而引起创造性的设想,有时也需要组织专家或者学者共同参与。这种方法简单有效,因此运用广泛。
头脑风暴法首先要求与会者自由畅谈,一般要求参与人数在8-12人为宜,在不受任何框架限制的基础上从不同角度针对议题大胆展开想象,提出与众不同的想法。其次,在参会者提出自己独特见解时,其他人不能否定或者提出批评性的意见,避免破坏自由畅谈的气氛,影响创造性设想的大量产生。第三,头脑风暴会议中的目标是获得尽可能多的设想,因此,追求数量成为它的首要任务。为了使头脑风暴法的效率更高,可以在会前准备一些资料给参会者参考,在会议过程中,记录员需对每一个参与者的设想及时编号,归纳出某些发言的核心内容,最好写在黑板的醒目位置,头脑风暴会议鼓励与会者思考别人的创意,建议在别人的创意基础之上延伸出新的创意,至于设想的质量问题留在会后去解决。
在头脑风暴法会议之后,由会议的组织者或记录者将收集好的新设想加以分类,分析每一个提案,是否有创新点?是否有实用性?是否能体现出产品媒体等。通过头脑风暴法你会发现,每个人在表达广告信息时会有鲜明的风格,这就为文案的思路提出无数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