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 付粉玲
6月1日,我继续学习关于“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造就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的专题网络培训课程。在“遵守职业规范,守好师德底线”版块,由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老师讲授的《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课程让我感受颇多,深思许久!
姚老师在将近100分钟的专题讲座中,深入阐述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重要意义,纵向对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关于教师职业道德的条例规定,详细讲解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具体内容,并从高校师德建设主体责任、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方式、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机制等方面具体阐释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如何实施落地。在最后,姚老师还强调,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师德建设问题,理顺机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当事人。
联系近年来,频频见诸于报端和新闻媒体的大中小学校教师的师德失范行为,给学生本人和其家庭造成了很严重的困扰和深深的伤害!如从幼儿园阶段就开始的各种各样的虐童事件;小学阶段又是家长不堪忍受老师的“变态作业”;中学阶段是应试教育,学生全部的精力都用来如何考试,如何得高分上,变成了各科老师变相的兜售各种补习班的信息,攫取学生仅剩不多的课余时间和家长的血汗钱;本科阶段似乎风平浪静,但是在硕士、博士期间,和自己导师的关系又成为了焦点问题。
如2018年12月26日,西安交大博士杨宝德自杀,据相关新闻媒体报道,称杨宝德自杀是因为在其读博期间,他的导师经常命其负责打扫卫生、跑腿买东西、义务做PPT,而且甚或还说周教授对杨宝德明确提及或暗示的要求还包括:浇花、洗车、打扫办公室、拎包、去停车场接她、陪她逛超市、陪她去家中装窗帘等。这让我们会产生一种强烈的错觉,这是老师的学生,还是老师的男朋友、玩伴、佣人?这些事情都是和学习和科研项目有关的吗?
2016年1月,南京邮电大学一名研三的学生从9楼跳下。在记者的调查采访中,该学生生前多次跟同学抱怨“导师不让毕业”。据了解,该研究生的导师,不仅不给学生做助教的交通补贴,而且还要收缴他们的实习工资,甚至还强行收取论文版面费。
2016年5月,华东理工大学一位研究生在自己导师的工厂工作时,因工厂爆炸而死亡。“暂缓发表论文,帮导师招待客人,每天必须在实验室工作至深夜,去导师办的工厂做工……”而他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按时完成学业,顺利毕业。华东理工大学规定,硕士毕业必须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死者在其研究的课题上,“已有所突破”,但是导师不让他发表论文。
以上这些惨痛人心的事件,使我们确有必要反思,我们心中本应该为人师表,对学生充满关爱之情的人生导师都是怎么了?为什么导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会变成如此糟糕的状况?为什么我们会变成导师手中的工具,人格尊严任其践踏呢?在市场经济金钱主义、实用主义、功利主义等等思想的严重腐蚀下,高校教师育人意识淡薄,心中缺乏最起码的为师的道德底线,缺乏对学生的关爱之情,忘记了自己教师的这样一个身份,而把它变成了为自己谋私利,搞不正当关系的一个有利途径。所以,国家教育部出台了《十项准则》等相关规定,并要求全国高校一定要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严格落实,就是对社会上出现的这些问题的回应,并且从根本上进行治理,还教育行业一片晴天,对教师行业的一些少数人严格处理,绝不姑息,提升教师队伍的纯洁性,不辱使命的完成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光荣工作! |